講述人:李威,男,25歲,北京化工大學學生。
  感悟:像遵守法律一樣去遵守口頭協議,就能體現出一個人誠信的品質。
  今年10月末,我和朋友到一處繁華的商業街吃飯。一個穿著紅色運動衣的男孩攔住我們,伸手遞過來一張健身中心的宣傳單。
  這家健身中心位於一座大廈的頂樓,透過透明的玻璃頂能看到天空,四周落地玻璃窗能看到商業街和周圍的辦公樓。
  朋友開始和健身顧問唇槍舌劍地討價還價。健身顧問開始開價很高,最終兩人以2000元70次成交。50次放在正式的會員卡裡,20次要用一張一張的“次卡”兌現。
  朋友正要付款時,健身顧問說,“月底了,只能先給你10張,剩下的,明天才能給你”。聽到這句話,朋友有些猶豫,起身準備離開,並和我耳語說,“我不信任他”。
  在我的勸說下,朋友付了款。走出健身中心,朋友道出了自己的疑慮。此前她在另一家健身中心辦卡,健身顧問隱瞞了馬上要裝修的事情。朋友交錢僅一個星期,健身中心開始施工。6個月後,健身中心以換了名字、換了老闆為由,既不允許使用以前的健身卡,也不退款。她擔心又被“忽悠”。
  第二天,我接到朋友電話,得知健身中心另一位工作人員接待了她,並告訴她健身顧問今天放假都不在,“次卡”只能以後再說。“你看,他們開始耍花招了!”朋友有些憤怒。
  第三天,朋友又來電話說,健身中心又以跟她簽合同的顧問請假不在為由拒絕兌現承諾。
  “民法領域里有這麼一句話,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!”朋友嘟囔著,語氣煩躁,“但當時他和我只是口頭協議,也沒錄音。合同里也沒寫不清楚,連他簽的名字都只是個代稱。如果健身中心不認賬怎麼辦?肯定說不清楚了,這次又栽了!”
  當時勸說她相信對方是不是錯的?我心裡也開始打鼓。
  “告訴你一個好消息!我今天碰到那個健身顧問了!你猜怎麼著,他真的請假回家了,他真的把剩下那幾張‘次卡’給我了!”再接到這位朋友電話是一個月以後,從她的語氣中不難聽出,結果讓她非常意外,也非常滿意。
  心裡一塊石頭落地,我又想起她說的那句話,“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”。在只有口頭協議沒有任何其他證明的時候,能像遵守法律一樣去遵守口頭協議,就能體現出一個人誠信的品質。如果每個人都能有這樣的誠信,人們的心情也會變得更輕鬆,生活中也會少很多令人焦慮不安的事情。
  本報記者 張昊 整理
  (原標題:口頭承諾也是承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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